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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中公教育教师资格课程不过全额退费

更新时间:2018-02-05 17:10:00 浏览次数:1151次
区域: 兴安 > 乌兰浩特市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英伦酒店东50米中公教育
各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8年3月5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二)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
(三)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8年3月5日—12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8年4月7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二)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所签《承诺书》由盟市考试中心留存半年,以备查询,不能履行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更多完整公告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http://xingan.***/html/2018/02/16029.html
附加图片为乌兰浩特中公教育近期教师资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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